关于报送月度工作计划与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03-15 浏览次数:

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工作部署,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和实效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打造机关管理品牌。经研究,从2008年4月份开始,要求机关职能部门做好本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与安排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机关各部门要围绕学校年度工作部署抓好细化和落实工作。要根据学校2008年工作要点和“双代会”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有步骤、分阶段地抓好细化和落实工作;要明确工作的责任人和完成时间,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机关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本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和安排的报送工作,使此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形成长效机制。4月10日前,请机关各部门把本部门4月份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送学校办公室(报送表见附件)。从4月份开始,请机关各部门在每月的27日—28日,把本部门下月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送学校办公室;每月的2日—3日,把本部门上月工作计划与安排的落实情况报送学校办公室。

3、机关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落实情况,做好季度工作小结和年终总结工作,做到“月月有安排,季度有小结,年终有总结”。

4、机关各部门报送的月度工作计划与安排、落实情况以及季度小结和年终总结,要求以纸质和电子版同时报送学校办公室。纸质材料要求分管校领导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和部门盖章。

5、学校办公室负责对机关各部门工作计划与安排以及落实情况等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并于每月初对机关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通过校园网进行通报。


附件:赣南师范学院机关职能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和安排报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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