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更好地落实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和会议效率,提升服务发展、服务决策、服务落实的水平,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规程。
一、会议时间
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一般每周安排一次。如有调整,党委(校长)办公室(督查室)将根据主要领导的意见及时发布,具体可在网上办公或企业微信“每周安排”栏目上查询。
二、议题收集及初审
各职能部门根据学校每周安排情况,最迟在当周会议召开前2个工作日向党委(校长)办公室(督查室)提交已按流程办理好的议题申报表及议题材料。党委(校长)办公室(督查室)统筹安排会议,未按时提交会议材料的议题原则上不安排当周上会研究讨论。
上会议题一般由学校职能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进行申报。议题申报部门要严格遵照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所报议题须在申报前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论证,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要在充分沟通基础上共同进行论证,达成基本共识提出具体修改建议后并向相关校领导汇报联审签署书面意见。如列席单位在OA系统“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题征集”流程上签署会签意见并作为议题材料提交。
凡传达学习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议题,须由议题申报部门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并作为议题材料提交。
议题确定前,申报部门将议题有关材料(经列席部门会签完成的议题申报表及支撑材料)报送党委(校长)办公室(督查室)进行规范性初审(前置审核):
1.明确议题汇报单位和汇报人;
2.议题遵循“一事一议”原则;
3.支撑材料是否完整并符合要求;
4.涉及其它部门(单位)的内容是否形成一致意见;
5.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或者协议合同类事项,专家、法律顾问等第三方是否出具专业意见;
6.对涉及学校重大事项或特别复杂的问题,是否已召开相关领导小组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
7.应由学术委员会审议的重大学术事项,学术委员会是否出具明确意见;
8.核定列席部门(单位);
9.是否列为党委全委会讨论议题;
10.增减列席单位并督促完成相关校领导联审工作。
初审后,需补充提交材料的,党委(校长)办公室(督查室)应及时向议题申报部门反馈意见。对于各单位所提交议题不属于会议研究、议事决策范围之内的事项,或者准备不充分、程序不完备的,由党委(校长)办公室(督查室)主任与议题申报部门或校领导进行沟通。
所报议题经党委(校长)办公室(督查室)规范性初审(前置审核)后,须由申报部门负责同志向分管校领导和相关校领导汇报,经相关校领导联审和分管校领导审批后,由分管校领导带领部门负责同志或委托部门负责同志,分类向学校党委书记或校长汇报,最后经学校党委书记或校长审定。分管校领导意向不明确、准备不充分和临时动议的议题不安排上会研究讨论。不得越级审签。
所报议题涉及多家部门(单位)的,应共同列席会议。
三、议题复审及确定
党委(校长)办公室(督查室)提前1个工作日将初审通过并完成流程的议题及相关材料进行汇总整理,根据议题的紧急程度、所需时长、完善程度等要素提出建议,拟订好议题汇总清单由党委(校长)办公室(督查室)主任呈送党委书记或校长最终审定并签名确认,确认后由党委(校长)办公室(督查室)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印制会议材料或上传电子版会议材料。
四、议题材料收集
对确定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均须由议题申报部门提供不超过2000字的文字汇报材料(必要时提供PPT文档,不超过20页)。议题汇报材料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内容包括:议题背景情况、需讨论决定的事项以及对所提问题解决办法的建议和方案等。议题汇报材料报分管校领导审定后,按照统一要求和格式编排(标题为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一级标题为三号黑体,正文为三号仿宋GB2312,固定值28磅,标注页码),于会前2个工作日连同议题申报表一并报送至学校党委(校长)办公室(督查室)。若议题涉及保密事项或因其它特殊原因难以提前报送的,经党委书记或校长批准后,议题申报部门可将有关材料直接带到会场并落实材料会后回收工作。
五、会议组织
会议的组织由党委(校长)办公室(督查室)负责。会议议题确定后,相关工作人员将及时通知参会人员,提醒参会人员提前阅读会议材料,并做好会场布置、材料发放、设备充电、列席人员候会入场的组织、会议记录等工作,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和质量。
收到参会通知的人员应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确保按时参会。如不能参会,须向党委(校长)办公室(督查室)说明情况并指定代会人员(原则上只能由处级干部代会)。常规列席单位领导如不能参会,原则上不代会。因特殊情况,议题所涉及的分管校领导不能参加会议的,相关议题原则上应缓议。
议题汇报原则上应由议题申报部门正职向会议报告,注意控制时间,其中一般性议题不超过5分钟,专题研究议题一般不超过10分钟。会议召开当天,参会人员应提前到指定地点候会。
六、会后工作
党委(校长)办公室(督查室)根据会议决议事项,认真做好会后相关工作。
(一)制发会议纪要
会议召开后一周内,由党委(校长)办公室(督查室)拟定并制发会议纪要。
(二)制发会议抄告
会议召开后一周内,党委(校长)办公室(督查室)根据会议记录和工作需要将决议事项抄告至有关部门。
(三)制发会议文件
会议召开后一周内,议题提请单位修改完善经会议研究审议的文件,并按照校内发文流程提请发文,审核通过后由党委(校长)办公室(督查室)行文印发。
(四)纳入督查督办程序
党委(校长)办公室(督查室)根据工作需要遴选会议决议的重要事项纳入督查督办系统,定期跟踪进度,确保会议决议落地见效。
七、本规程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党委(校长)办公室(督查室)负责解释。
附件:1.赣南师范大学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议题申报流程图
2.赣南师范大学党委常委会会议议题申报表
3.赣南师范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议题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