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校领导批示件落实情况反馈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03-15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工作部署,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加大工作督查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打造管理品牌。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批示件落实情况反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级文件及各单位、各部门送交校领导批示的请示件、个人信访件(校领导明确需办公室跟踪处理的),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管理,经办公室登记后直接送交学校领导阅示。

二、校领导对请示件(信访件)的批示要明确具体承办单位和工作要求,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要明确牵头部门。

三、学校办公室根据学校领导对请示件(信访件)的批示意见,及时通知承办单位(牵头单位)到学校办公室领取相应的文件和反馈卡。

四、各单位、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领导批示件的落实工作。要严格按照领导的批示,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对于需多个部门共同处理的工作,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增强各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确保工作落实,并负责向学校办公室反馈工作完成情况。对于领导的批示,承办单位(牵头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反馈卡向学校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或处理情况;有特殊情况的,承办单位(牵头单位)最迟应在一个星期内通过反馈卡向学校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或处理情况。

五、学校办公室对各单位、各部门承办的领导批示件落实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并在每周一上午向学校有关领导汇报,急件随时向校领导汇报


附件:反馈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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