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近年来,各通信营运商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的正常运行提供了良好的通信服务和保障。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校园通信设施建设的管理,切实维护师生员工根本利益和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后凡是需在我校进行通信设施建设的营运商需由该公司出具正式函件,并填写《赣南师范学院校园通信网络设施建设申请登记表》(见附件1),提供拟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安全性论证报告,环境评估报告,技术和施工方案以及学校需要的其它材料。
二、学校办公室负责对该营运商的资质及递交的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初审,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从技术层面对营运商拟建设项目提出必要性、可行性意见;对技术层面确定可行的营运商拟建设项目,由基建管理处负责从校园建设规划和安全性层面对其进行论证,提出可行性意见,并分别在《赣南师范学院校园通信设施建设审批登记表》(见附件2)上签字。
三、营运商凭有关职能部门论证的意见和学校及分管领导同意建设的意见,与学校基建管理处签订相关协议,交纳施工保证金后方可运工建设。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营运商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四、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为校园通信设施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并支持相关营运商加强校园通信设施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
附件:1.赣南师范学院校园通信设施建设申请登记表
2.赣南师范学院校园通信设施建设审批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