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师范大学校内报告及请示件处理办法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04-12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促进校内各种报告及请示件的落实,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学校督查督办工作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校内报告及请示件处理坚持“以生为本、以师为尊”的理念,以提高工作执行力和实效性为目标,通过督查督办、综合协调等手段,及时了解情况、沟通协调,促进校内报告及请示件办理程序畅通、高效落实。

第二条校内报告及请示件处理遵循“归口办理、分级负责、实事求是、注重时效”的原则,突出报告及请示件的时效性,做到重点事项重点督办、紧急事项跟踪督办、急事要件专项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确保校内报告及请示件落到实处。

第三条校内报告及请示件提交的有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向学校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以及答复询问,应以“报告”形式写出书面材料,经本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部门)公章后提交到学校党政办。

2.各单位(部门)需要从学校层面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应以“请示”形式写出书面材料,经本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部门)公章后提交到学校党政办。

3.各单位(部门)提交的“报告”材料原则上不予答复;各单位(部门)提交的“请示”件,学校党政办将予以立项并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办理,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4.各单位(部门)向学校呈送的报告及请示件,应一事一文,简明扼要,不得在一个请示中请求两件或两件以上事项。

5.各单位(部门)需向学校提交的“报告”或“请示”件,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有关职能部门已有文件或规定、可以直接向职能部门请示、报告的事项无须向学校提交“报告”或“请示”件。“报告”或“请示”件不宜越级呈送,不得多头呈送,以免重复批示或贻误落实。报告(请示)的标题由报告(请示)单位、事由和文种构成,如《××学院关于××的报告》或《××学院关于××的请示》。

6.学校党政办为各单位(部门)“报告”及“请示”的受理部门。

第四条校内报告及请示件处理的基本程序:

1.立项登记。学校党政办接到校内报告及请示件后,视情况予以立项登记,并签发至分管校领导批示。其中:对于请示事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按照《赣南师范大学请示呈批处理卡》(附件1)流程办理。其它的按照《赣南师范大学传阅卡》(附件2)流程办理。

2.办理落实。学校党政办按照学校领导对校内报告及请示件的批示情况,交由学校有关单位或部门进行办理。

3.督查督办。学校党政办将对校内报告及请示件办理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督查督办,对不符合办理要求的,将退回承办单位(部门)进行补办或重办;对办理不积极、不到位的,将向承办单位(部门)发出《赣南师范大学督查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

4.办结反馈。承办单位(部门)在校内报告及请示件办理结束后,应及时向学校党政办反馈;确实难以办结或难以按期办结的,承办单位(部门)应及时向学校党政办报告办理进展情况、说明原因,由学校党政办向分管校领导汇报后再进行处理;重大事项或复杂事项的办理情况,承办单位(部门)应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学校党政办,由学校党政办呈送学校主要领导传阅。学校党政办对校内报告及请示件实施台账管理,每月定期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当月校内报告及请示件的落实情况。

5.整理归档。校内报告及请示件办结后,学校党政办按立卷要求实施分类整理归档。

第五条承办单位(部门)应注意的有关事项:

1.领导批办:承办单位(部门)在接到学校领导批示件后,承办单位(部门)负责人要按照学校领导的批示要求,立即组织办理;对交办事项有异议的,可与学校党政办进行沟通,提出转办意见,由学校党政办重新组织办理。

2.落实办理:承办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领导的批示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采取切实有效的办理措施,确保校内报告及请示件办理到位,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

3.反馈结果:校内报告及请示件办结后,承办单位(部门)应将《赣南师范大学校内请示件办理情况反馈卡》(见附件3)经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报送学校党政办。

第六条校内报告及请示件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奖惩:

1.校内报告及请示件督查督办工作,列入学校年度重大决策部署督查督办范围。

2.对校内报告及请示件办理不积极、不到位并接到两次《通知单》的承办单位(部门),将予以全校通报。

3.列入督查督办事项的工作,承办单位(部门)敷衍推诿的,或反馈的信息、上报的处理结果内容严重失实、弄虚作假,情节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承办单位(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党政办负责解释。


附件:1.赣南师范大学请示呈批处理卡

2.赣南师范大学传阅卡

3.赣南师范大学校内请示件办理情况反馈卡


附件1

赣南师范大学请示呈批处理卡

编号

单位

 

请示主题








签字(单位公章):

年月日

职能

部门

意见

1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职能

部门

意见

2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拟办

意见



签名:

年月日

领导

阅示



签名

年月日

处理

结果



附件2

赣南师范大学传阅卡

 

 

机密

程度

 

 

拟办意见

领导阅示

处理结果

 

 

 



附件3

赣南师范大学校内请示件办理情况反馈卡

编号


承办时间

年 月日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牵头部门)


处理结果反馈

校领导阅示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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